如果我是一个企业主:微观角度关注的区域一体化通关节点

发布时间 :2019年08月24日

我是一个企业,那么我在这个号称一体化的区域,每在一个地方做一点政府的生意,或者响应政府采购,是一定要注册一个本地的区县级公司么?能不能实现,在本区域一个公司可以与任何在地公司享受同等待遇与竞标条件?

 

如果我的公司要从本区域A地牵到B地,只需要办理标准化的公司迁移手续,或者我在本区域任何地点注册公司,可以在本区域任何其他合规的办公或者经营场所经营,本区域内异地经营最多备下案就可以了。

 

我在本区域内作为一家科技型企业在某个一体化示范区注册,可否期待在本区域其他省市的示范区中,可以享受备案经营的权利,这样的示范区以本区域省市行政单位合资合作经营,共同建设共同营运共享财税统一政策,而企业可享受市场高效覆盖和本区域细分市场进入同等化待遇。

在这个号称一体化的区域,产业鼓励政策、财税鼓励政策、人才政策与能力建设政策,是不是应该有一个最大限度减少政策落差的政策指引,也就是说代表本区域共享的政策设计,如果有差异,那么就应该体现在以下可能的方面:原有产业基础已经形成特色的方面,一体化规划中设定的产业分工与差异性的产业重点规划,基于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而提供的倾斜政策。

 

在这个号称一体化的区域,应该鼓励与发育充分的专业服务行业,并且形成带有一体化特色的专业服务行业联盟与专业服务行业组织。除了像法律、财务、评估、规划设计等传统专业服务行业以外,一体化区域应该有相对比较丰富的前沿共享实验室网络、实用数据技术实验室网络、新产业职业技能人才培育基地网络。在专业服务机构支持下,本区域应发展更加具有公开性、共享性的资产交易中心、人才共享机制、合作征募机制。

在这样一个一体化区域,为了加强一体化政策的实际可操作性,应发展多角论证机制,对于一体化政策设计与区域内主要行政区划单元的核心经济与社会发展政策,提供基于来自本区域内主要地域单元的学术类智库、官方智库与民间智库参与论证的基本政策制定模式指引,对于本区域内主要地域单元制定关键政策的行为应在区域内公开招标、三个以上地域代表智库的平行论证机制。